1、负责审批省内注册会计师事宜,监督、管理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。
2、审批和管理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,指导省内市、州地方注协站点工作。
3、负责审批省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,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。
4、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、规则以及职业道德守则,解释有关注册会计师、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、法规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。
5、制定全省注册会计师培训规划,组织和推动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。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要求,组织全省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。
6、组织业务交流,协调省内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,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全法权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